物业经理培训内容:物业管理概论、物业管理法规、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、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、房屋设备知识、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
培训证书: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与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联合颁发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。持证上岗,全国都能通用。
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1996年9月,建设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和房地产业司联合发出了《关于实行物业管理、部门经理、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的通知》,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,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供保障。根据建设部建教培文件规定,1999年1月1日起,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。
证件名称:物业经理证,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,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。
报名资料:身份证正反复印件,一寸红底照片三张,提供学历复印件。
查询网站:全国城建中心,全国通用,网上可以查询。物业经理必备上岗证
1、物业经理培训对象
物业管理公司的正、副经理,经理助理和3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;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。
2、物业经理培训内容
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、物业管理实务、物业管理经营管理、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。
3.物业经理培训描述
学员通过培训和考核,能够掌握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必备的知识,具备担任物业管理工作的能力,同时为参加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(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)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4.物业经理培训费用
取证培训费:1400元/人。
合格后由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《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》。
证书使用说明:
1.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,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。
2.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,颁发。
3.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,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。
4.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,不得涂改、伪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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